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迅速反应、规范高效的应急体系, 全面提升学校应对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实习秩序,积极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北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验教学、实习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校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做好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学校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机构及队伍的作用,确保应急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正确应对。
(4)依法处置、科学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北大学师生(不含朔州校区)在本科实验教学、实习过程中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中北大学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韩 焱
副总指挥:孙华东
成 员:赵捍东 董小瑞 李迎春 张树海 赵东娥 刘文怡 李 晓
高玉斌 赵公民 王爱成 吴 剑 李仁伟 尹四清 赵正杰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和学校的指示和要求,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涉及学校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安全事件时,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3)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学校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组织相应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发布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2.2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孙华东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督促督查指令的落实;
(2)收集、汇总和整理事件信息,并进行上报、通报;
(3)协调全校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积极与校外有关部门联系,对突发事件予以支持和帮助;
(4)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3 预防
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每门课的第一次实验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入厂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实习期间带队教师必须与学生始终在一起,不得单独行动。
(2)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形成实验室负责人每天检查一次、学科管理部每周检查一次、学院每月检查一次、教务处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全校每半年检查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3)对广大师生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消防等应急演练。
4 应急处置
4.1 事件分类
实验教学、实习突发事件主要为实验教学、实习两大类,其中实验教学又可分为火灾、失窃、爆炸、剧毒致毒气、液体泄露等,实习又可分为交通意外事故、实习单位突发事故等。
4.2 应急响应
4.2.1 实验教学
4.2.1.1 火灾
(1)实验室发生火灾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内容为:“中北大学X区XX楼XX实验室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同时向校保卫处报警。迅速有组织地疏散师生,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二次伤害事故发生。在疏散过程中应保持镇静,稳定好师生情绪,撤离到安全区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随后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路口或临近火灾现场地,等待并引导消防车辆。
师生撤出后,立即清点人数,明确全体人员所处位置及身体情况,清点师生受伤情况,并及时联系校医院,对受伤的师生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2)指挥部负责人和保卫处救援力量应在半小时之内赶赴事发现场,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进行扑救。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在事发现场一定范围内拉开警戒线,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等待消防车到来,并迅速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3)在进行灭灾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4.2.1.2 失窃
(1)实验室失窃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保护案发现场,禁止任何人进入。拨打110,报警内容为:“中北大学X区XX楼XX实验室被盗,请迅速到达现场”,同时向校保卫处报警。随后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路口或临近案发现场地,等待并引导警车。
(2)指挥部负责人和保卫处救援力量应在半小时之内赶赴案发现场,控制案发现场,在案发现场一定范围内拉开警戒线,等待警车到来,并迅速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3)警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办案专业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4.2.1.3 爆炸
(1)实验室发生爆炸时,事发现场或附近的教师中职务最高者为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迅速组织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在安全范围内拉出警戒线,禁止任何人进入事发现场。联系校医院,对受伤的师生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校保卫处。
(2)指挥部负责人和保卫处救援力量应在十五分钟之内赶赴事发现场,如因爆炸引生火灾,迅速启动火灾相应的应急预案。
立即对发生爆炸时实验楼内的师生进行核实,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救助,清点伤亡情况,迅速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4.2.1.4 剧毒致毒气、液体泄露
(1)实验室发生剧毒致毒气、液体泄露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切断电源,关闭气瓶或液瓶,向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事发情况,迅速有组织地疏散师生,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二次伤害事故发生。在疏散过程中应保持镇静,稳定好师生情绪,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师生撤出后,立即清点人数,清点师生受伤情况,并及时联系校医院,对受伤的师生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2)指挥部负责人应在半小时之内赶赴事发现场,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制止气、液体的进一步泄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气、液体进一步扩散,迅速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4.2.2 实习
实习主要指校外实习环节,校内实习参照实验教学
4.2.2.1 交通事故
(1)学生在校外期间实习发生交通事故时,带队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学生离开事发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清点师生人数,清点师生受伤情况,并立即向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受伤的师生组织施救。随后向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事发情况。
(2)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并组织救援力量务必在24小时之内赶赴事发地点。到达事发地点后,安抚学生,为师生尽可能提供最好的医疗救助,最好的食宿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下一步是否继续进行实习。
4.2.2.2 实习单位突发事故
(1)学生在实习单位遇到突发事故时,带队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组织学生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清点师生人数,清点师生受伤情况,并立即向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受伤的师生组织施救。随后向实习单位相关部门联系,请求援助,向学校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2)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并组织救援力量务必在24小时之内赶赴事发地点。到达事发地点后,安抚学生,为师生尽可能提供最好的医疗救助,最好的食宿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下一步是否继续进行实习。
5 事后恢复
根据《中北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条例,对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并将相关处理方案、结果报校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