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根据我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要全面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全体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形式,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传染病和防交通事故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正确引导、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防范校园贷、意外伤害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加强对2017级新生的安全教育。
二、加强对学生出行安全的教育和提醒,禁止在校、在籍学生承包车辆进行营运或组织包团旅游等相关活动;呼吁广大学生出行要乘坐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的营运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载、非法营运的机动车,不要选择黑车,谨防交通事故和人身财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学生进行户外涉险活动,如在未开发区域攀岩、登山、漂流、游泳等,或私自到涉险地旅游。假期间,任何单位、班级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四、各学院要加强在校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管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在宿舍区禁止做饭、违章用电、抽烟、酗酒、大声喧哗、抛洒杂物、留宿他人、夜不归宿、赌博、参与和组织传销、个人经商、寻衅滋事等。
五、放假前,各学院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要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认真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照明灯及电源开关是否关闭,电源插头是否拔下等。
六、严禁学生未经审批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联谊活动。
七、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要能够迅速组织力量,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努力降低危害和影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八、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以及留校的学生情况。因节后学校将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检查,务必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7日晚各学院组织覆盖全院学生的夜不归宿检查,确保学生7日晚22点前必须全部返校。并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在校情况报学工部管理办公室。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向所在学院请假,说明情况和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推迟返校,并于返校后补办销假手续。
九、加强学生教育管理。要求学生明礼修身,礼貌待人,尤其注意公共场合言行举止要符合大学生身份。要严格督查课堂出勤情况,要求学生上课期间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玩手机。
十、假期前后,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课堂出勤、夜不归宿情况检查,对违纪学生进行及时处理。
十一、做好假期的值班安排,并将学院中秋、国庆假期值班表于9月29日16:00前报学工部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