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共建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山西省委重点支持率先发展的高校之一,前身是享有“人民兵工第一校”美誉的太行工业学校。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总占地2089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8.7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5亿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万余人,教职工约2800人,各类国家级人才近百 人。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本科专业73个。工程学学科群、材料学学科群、化学学科群ESI排名位列全球前1%。学校各类办学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势头迅猛。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发展战略,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携手谱写“双一流”建设新篇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教学科研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博士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依据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学院评价划分为T类、E类。T类博士为具备发展为学校核心师资潜力的拔尖博士,E类为加强师资补充的优秀博士。学校为两类博士提供待遇如下:
1.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首次拨付总额的80%,首个聘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20%,未达到合格的不再拨付。
2.T类博士入职后聘任为校内副教授。自入职之日起,聘期三年,聘期内参评副教授指标单列。
3.T类博士认定其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首个聘期考核未达到合格的取消资格。
4.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T类博士以人事派遣形式解决配偶校内工作。
5.学校为各类博士子女提供优质的附属幼儿园、附属中小学教育资源。
6.省市待遇以入职后申请当时山西省、太原市具体政策为准。
(二)非教学科研岗位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不定期补充辅导员岗、实验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等。
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人员享受安家费10万元(税前),前三年享受免考核绩效4万元/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报名邮箱rcyjnuc@163.com,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应聘学院+姓名+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毕业院校,应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具体岗位名称(如辅导员岗,无明确意向的可直接填非教学科研岗)+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世界高校四大排名(之一)最新结果证明;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第一作者发表论文(SCI收录论文要求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检索证明)、排名第一授权专利情况等代表性成果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特别优秀、特殊岗位、紧缺专业人员等可通过一人一议的方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考核
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校长办公会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审议,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岗位管理
教学科研岗位实行“3+3”聘期考核制度,3年一个聘期。聘期内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