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晋财教[2020]96号文件要求,2021年下半年来晋奖励经费申报截止后引进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盖学校章,格式请勿调整);
(2)附件材料: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复印于原件,非照片打印等)。
2.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工号加姓名命名)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excel版;
(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学校章后扫描PDF版;
(3)附件材料扫描PDF版: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依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里。
(二)申报时间地点
2022年5月23日、24日两天集中提交至德怀楼511室人事管理科
(三)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晋财教[2020]96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另附申请报告进行说明并签名,报告内容包含①在晋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属于哪种编制;③在职其间有没有领取过来晋补贴;④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
附件1:《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
附件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