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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1-01阅读数:

关于评选2014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七院各班:

“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是由山西省湖北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湖北籍在校贫困学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以良好的学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为做好此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1、2012、2013级湖北籍贫困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5.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无不及格情况(成绩科目以教学科成绩单为准,选修课除外),要求三、四年级学生通过英语四级

6.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的前20%;

7.本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

8.受到校或院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名额:1名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生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之后,请统一于12月20日中午12:30—14:00交到文瀛5号楼335,由勤工部负责收表;

3.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五、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交表的同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助学金的评选。

2.《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成绩科目以教学科成绩单为准,须有教学科盖章,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单需要班主任签字,无班主任签字综合素质成绩单无效。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