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七院各班:
“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是由山西省湖北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湖北籍在校贫困学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以良好的学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为做好此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1、2012、2013级湖北籍贫困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5.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无不及格情况(成绩科目以教学科成绩单为准,选修课除外),要求三、四年级学生通过英语四级;
6.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的前20%;
7.本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
8.受到校或院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名额:1名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生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之后,请统一于12月20日中午12:30—14:00交到文瀛5号楼335,由勤工部负责收表;
3.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五、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交表的同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助学金的评选。
2.《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成绩科目以教学科成绩单为准,须有教学科盖章,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单需要班主任签字,无班主任签字综合素质成绩单无效。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