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发挥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积极作用,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科学生学业警示办法》。
第一条 学业警示级别及措施:
1.学业预警
一学年内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或超过15学分;或各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者,给予学业预警。具体措施如下:
(1)教学科统一下发《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到学生科,由班主任向学生下达,要求学生核实确认;
(2)班主任将受警示学生的学业情况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做好电话记录以及《学业预警通知书》回执的催缴和存档工作。
(3)班主任约其谈话,帮助分析其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其学习态度,并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上自习;
2.降级预警
一学年内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20学分;或连续两年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30学分以上者,给予降级预警。具体措施如下:
(1)教学科统一下发《降级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到学生科,由班主任向学生下达,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2)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要求家长来校谈话,当面签收《降级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若学生家长不来学校,班主任必须将《降级预警通知书》用挂号信寄给学生家长,做好电话记录以及《降级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回执的催缴和存档工作。电话记录必须请学生核实后签字。
(3)班主任约其谈话,帮助该生分析原因,重新端正学习态度,改善学习方法,并检查学生制定的学习计划。
(4)班主任应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学生学习的动态跟踪,加强课堂到课情况检查;
(5)必须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上自习。
3.退学预警
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30学分,或学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给予退学预警。具体措施如下:
(1)教学科统一下发《退学预警通知书》(见附件3)到学生科,由班主任向学生下达,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2)班主任联系家长到校签订《退学预警通知书》,班主任必须将《退学预警通知书》用挂号信寄给学生家长,做好电话记录以及《退学预警通知书》回执的催缴和存档工作。电话记录必须请学生核实后签字;
(3)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由学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约学生和学生家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跟踪学生状态并向院领导汇报;
(4)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不定期召开受退学预警的学生座谈会及其家长座谈会;
(7)指定一名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对其进行一帮一互助,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强制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上自习
第二条 学业警告的建档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谈话记录以及《学业(留级、退学)预警通知书》及其回执必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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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